侵害商业秘密应该承担的责任

商业秘密由于采取的秘密手段不高,被别人窃取时常发生,那么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者我们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侵害商业秘密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

侵害商业秘密应该承担的责任:


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是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特别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了十种主要的民事责任,对于信息的侵权责任可以适用六种主要的责任:

(1)消除危险:指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消除即将发生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扩大披露、使用的危险。

(2)返还财产:指法院判令被告返还体现商业秘密的有形物品或者相关权利。

(3)排除妨碍:指人民法院判令被告销毁、清除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有形物品。

(4)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如果影响了原告的名誉、信誉或者声誉,被告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责任。

(5)停止侵害:这是一种主要的侵权责任,指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的停止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责任。

(6)损害赔偿:这是对原告主要的救济方式,被告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进行查处,对确认侵权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包括(1)责令停止侵权,(2)根据情况处以1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3)处理侵权物品。对侵权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从重予以处罚。

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法律中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中承担民事责任是最主要的方式,刑事责任最少见。如果您的商业秘密被侵犯,请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正当权益。同时关于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如果算侵权损失等等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具体问题,为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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