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 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 商业秘密 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 商业秘密 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第二, 商业秘密 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第三, 商业秘密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 商业秘密 的所有人和经 商业秘密 所有人许可的 商业秘密 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第四, 商业秘密 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 商业秘密 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 商业秘密 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 商业秘密 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2、实施了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 商业秘密 的载体而获取 商业秘密 ;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提供 商业秘密 ;胁迫,是指对知悉 商业秘密 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 商业秘密 。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 商业秘密 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 商业秘密 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 商业秘密 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 商业秘密 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 商业秘密 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这是指合法知悉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商业秘密 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 商业秘密 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 商业秘密 。这是间接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 商业秘密 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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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第一, 商业秘密 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第二, 商业秘密 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第三, 商业秘密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 商业秘密 的所有人和经 商业秘密 所有人许可的 商业秘密 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第四, 商业秘密 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 商业秘密 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 商业秘密 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 商业秘密 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2、实施了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 商业秘密 的载体而获取 商业秘密 ;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提供 商业秘密 ;胁迫,是指对知悉 商业秘密 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 商业秘密 。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 商业秘密 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 商业秘密 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 商业秘密 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 商业秘密 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 商业秘密 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这是指合法知悉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商业秘密 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 商业秘密 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 商业秘密 。这是间接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 商业秘密 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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