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它的立案标准又是什么?

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商业秘密对于一家企业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企业的商业秘密被窃取的话,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那么,到底什么是商业秘密罪,如果有人侵犯了商业秘密罪它的立案标准又是什么?下面,就由律图小编为您整理出来关于商业秘密罪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
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作了立法解释,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技术流程等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有关经营的重大
决策,以及与往来客户的情况等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侵犯
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的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立案标准第2项规定,“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
案追究。这里“致使权利人破产”,是指由于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导致享有商业秘密所有权、使用权的公司、企业破产的情形。所谓破产,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企业资不抵债等原因申请宣告破产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至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具体标准和情形,有
待司法实践进一步总结。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综上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什么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的内容过后对于商业秘密罪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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