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泄密的保护措施是怎样的

网络环境下 商业秘密 泄密的保护措施是怎样的
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
商业秘密 是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产物,其存在于企来活动的各个方面,分布在技术、生产、经营等各个部门,需要有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实现对 商业秘密 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控。 商业秘密 管理机构应视企业大小和 商业秘密 管理任务的需要选择相应模式。可以组建 商业秘密 管理专门机构,也可以指定企业法律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小企业或者 商业秘密 相对较少的企业,也可以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论采取何种组织管理模式,都应当突出以下原则:一是权力相对集中,明确赋予保密机构对 商业秘密 的统一管理权,避免政出多门形成内耗和管理死角;二是设定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保密管理责任人、保密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责任,积极创造管理条件,维护其管理权威;三是强化管理素质,通过选拔、培训等渠道,增强保密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通过选拔、培训等渠道,增强保密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可靠、专业、干练的管理队伍。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用制度保护 商业秘密 ,是法律认可的保护 商业秘密 的重要措施,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 商业秘密 保护应根据 商业秘密 产生、复制、存储、传递、使用、保管等运行轨迹,以有效控制接触范围、消除泄密隐患为主要目的制定。保密制度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企业章程有关 商业秘密 保护的原则规定;第二层为企业 商业秘密 管理规定;第三层为单项保密规定以及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 保护制度主要包括: 商业秘密 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管理规定;对外接待管理规定;对外合资、合作保密管理规定;对外宣传及广告策划保密规定;重点事项保密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
3、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保密的实质就是控制接触范围。企业保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 商业秘密 知悉范围控制在不影响科研、生产和经营正常运行的最低限度。企业的一切保密管理行为,都要把目标放在有效控制 商业秘密 的接触范围上,把重点放在知悉范围内人员的管理上。 商业秘密 接触范围的控制原则是:
(1)需要原则。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限定接触范围。特别是关系核心竞争力的 商业秘密 或者 商业秘密 中关键部分,更要控制在充分必要的需要范围内。

(2)分割原则。即把涉及 商业秘密 的完整事项,根据不同的岗位、生产流程的不同部分、技术研究的不同环节、工程设计的不同层次,按知悉的需要分割成若干个部分,使不同的个员只知道自已确需知道的部分,而不知道其他的各个部份,使得局部使用人员掌握不了一项 商业秘密 的全部信息。即使是研发人员,也只能掌握自已研发的那一部分信息,而不掌握全部成果信息。在企业运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这样的分割越细,一项 商业秘密 信息全部泄漏的概率就会越小。
(3)隔离原则。即把 商业秘密 信息有效封闭或隔离起来,把研究、保管或使用 商业秘密 的区域有效隔离起来,使无关人员没有机会接触到 商业秘密 ,使这一部分生产流程的人员没有机会接触到另一部分生产流程的 商业秘密 ,从而增加窃取 商业秘密 的难度系数,有效降低泄密风险,达到阻断窃密、泄密渠道的目的。
4、加强重点部位监控与管理。
产生、处理、存储、使用 商业秘密 的部位,是保密管理的重点。企业应根据 商业秘密 信息产生、使用和保管的实际,明确确定企业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制定和完善重点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人员进出特许控制和物品进出监控措施,加强重点部门、部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优化 商业秘密 保护环境。
5、积极推行契约管理。
在保密管理中积极引进和推行契约管理机制,是契约经济和法制经济的客观必然,也是提高 商业秘密 保护和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契约管理的重点是突出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签订保密合同应坚持下述原则:一是合法合理原则;二是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三是平等自愿原则;四是合理约定原则。在上述原则基础上,企业应当充分运用合理约定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的特点,提高合同功效。根据 商业秘密 运行轨迹, 商业秘密 保护合同主要有: 商业秘密 所有权转让合同; 商业秘密 使用权转让合同; 商业秘密 技术合作合同; 商业秘密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涉及 商业秘密 的委托加工合同;涉及 商业秘密 的营销合作合同;涉及 商业秘密 设备的使用合同;员工保密合同; 商业秘密 开发研究合同;专项 商业秘密 信息保密合同;涉密人员竞业禁止合同。
6、提高技术监控手段。
在高度发达的信息化时代,运用保密技术来降低风险,提高与高技术窃密抗衡的能力,是 商业秘密 保护的发展方向。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不断优化保密技术组合,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应着重强化以下措施:

(1)防盗窃技术。 商业秘密 载体保存、使用的场所或区域,应当装备可靠的防盗设备。防盗设备组合要具备以下功能:延缓作案时间并使之与报警救援所需时间相匹配;监控报警装置不易被发现,并具有在遭破坏时自动报警功能;进出人员身份辨别和录像监控记录功能。
(2)防辐射技术。防电磁辐射泄密,目前主要有四种方法:一是物理距离间隔法,即根据对电子辐射距离的测试,只要辐射源周边安全距离能够被有效控制,就可保障电子设备处理信息的安全;二是物理衰减法,即根据电磁辐射信号穿透物体时自然衰减原理,将辐射源置于需多层穿透的地下室等位置,可有效缩短其辐射距离,减弱辐射信号;三是干扰法,即选用同步干扰和相关干扰设备,形成对辐射信号的覆盖式干扰或附着信息干扰,形成不可显示和还原的信号;四是屏蔽法,即对一栋建筑物、一间房屋或者一个更小区域四周加装金属网框,阻断辐射信号。上述物理方法和技术方法能够结合使用其效果会更佳。
(3)防复制技术。可以采用在载有 商业秘密 信息的文件资料上加入某些印记或插入一些虚假信息的方法,使复制时不可覆盖掉这些印记和信息,以此证明复制事实及原信息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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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泄密的保护措施是怎样的

用制度保护 商业秘密 ,是法律认可的保护 商业秘密 的重要措施,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 商业秘密 保护应根据 商业秘密 产生、复制、存储、传递、使用、保管等运行轨迹,以有效控制接触范围、消除泄密隐患为主要目的制定。保密制度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企业章程有关 商业秘密 保护的原则规定;第二层为企业 商业秘密 管理规定;第三层为单项保密规定以及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 保护制度主要包括: 商业秘密 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管理规定;对外接待管理规定;对外合资、合作保密管理规定;对外宣传及广告策划保密规定;重点事项保密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

3、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保密的实质就是控制接触范围。企业保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 商业秘密 知悉范围控制在不影响科研、生产和经营正常运行的最低限度。企业的一切保密管理行为,都要把目标放在有效控制 商业秘密 的接触范围上,把重点放在知悉范围内人员的管理上。 商业秘密 接触范围的控制原则是:

(1)需要原则。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限定接触范围。特别是关系核心竞争力的 商业秘密 或者 商业秘密 中关键部分,更要控制在充分必要的需要范围内。

(2)分割原则。即把涉及 商业秘密 的完整事项,根据不同的岗位、生产流程的不同部分、技术研究的不同环节、工程设计的不同层次,按知悉的需要分割成若干个部分,使不同的个员只知道自已确需知道的部分,而不知道其他的各个部份,使得局部使用人员掌握不了一项 商业秘密 的全部信息。即使是研发人员,也只能掌握自已研发的那一部分信息,而不掌握全部成果信息。在企业运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这样的分割越细,一项 商业秘密 信息全部泄漏的概率就会越小。

(3)隔离原则。即把 商业秘密 信息有效封闭或隔离起来,把研究、保管或使用 商业秘密 的区域有效隔离起来,使无关人员没有机会接触到 商业秘密 ,使这一部分生产流程的人员没有机会接触到另一部分生产流程的 商业秘密 ,从而增加窃取 商业秘密 的难度系数,有效降低泄密风险,达到阻断窃密、泄密渠道的目的。

4、加强重点部位监控与管理。

产生、处理、存储、使用 商业秘密 的部位,是保密管理的重点。企业应根据 商业秘密 信息产生、使用和保管的实际,明确确定企业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制定和完善重点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人员进出特许控制和物品进出监控措施,加强重点部门、部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优化 商业秘密 保护环境。

5、积极推行契约管理。

在保密管理中积极引进和推行契约管理机制,是契约经济和法制经济的客观必然,也是提高 商业秘密 保护和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契约管理的重点是突出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签订保密合同应坚持下述原则:一是合法合理原则;二是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三是平等自愿原则;四是合理约定原则。在上述原则基础上,企业应当充分运用合理约定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的特点,提高合同功效。根据 商业秘密 运行轨迹, 商业秘密 保护合同主要有: 商业秘密 所有权转让合同; 商业秘密 使用权转让合同; 商业秘密 技术合作合同; 商业秘密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涉及 商业秘密 的委托加工合同;涉及 商业秘密 的营销合作合同;涉及 商业秘密 设备的使用合同;员工保密合同; 商业秘密 开发研究合同;专项 商业秘密 信息保密合同;涉密人员竞业禁止合同。

6、提高技术监控手段。

在高度发达的信息化时代,运用保密技术来降低风险,提高与高技术窃密抗衡的能力,是 商业秘密 保护的发展方向。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不断优化保密技术组合,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应着重强化以下措施:

(1)防盗窃技术。 商业秘密 载体保存、使用的场所或区域,应当装备可靠的防盗设备。防盗设备组合要具备以下功能:延缓作案时间并使之与报警救援所需时间相匹配;监控报警装置不易被发现,并具有在遭破坏时自动报警功能;进出人员身份辨别和录像监控记录功能。

(2)防辐射技术。防电磁辐射泄密,目前主要有四种方法:一是物理距离间隔法,即根据对电子辐射距离的测试,只要辐射源周边安全距离能够被有效控制,就可保障电子设备处理信息的安全;二是物理衰减法,即根据电磁辐射信号穿透物体时自然衰减原理,将辐射源置于需多层穿透的地下室等位置,可有效缩短其辐射距离,减弱辐射信号;三是干扰法,即选用同步干扰和相关干扰设备,形成对辐射信号的覆盖式干扰或附着信息干扰,形成不可显示和还原的信号;四是屏蔽法,即对一栋建筑物、一间房屋或者一个更小区域四周加装金属网框,阻断辐射信号。上述物理方法和技术方法能够结合使用其效果会更佳。

(3)防复制技术。可以采用在载有 商业秘密 信息的文件资料上加入某些印记或插入一些虚假信息的方法,使复制时不可覆盖掉这些印记和信息,以此证明复制事实及原信息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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