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权的相关知识分析

发表权是指作品的所有者可以对作品公诸于世的权利,这是著作权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发表权有著作权人独自享用,他人不可侵犯。那么Yes商业秘密小编在下文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发表权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表权的相关知识分析

一、发表权的简介

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不发表作品权,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不公开的权利。

发表权的行使只能有一次,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如果作品已经出版或者将作品展览过,说明作者已经行使过发表权了。

发表权应当由作者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将其发表权转移给作品的合法使用者行使。对于作者死亡以后尚未发表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二、发表权的期限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 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 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
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 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 法不再保护。

三、发表权的特征

首先,发表权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司法实践中,尽管作者未将作品公之于众,但有下列情形的,推定作者同意发表其作品:

1、着作财产权转移应当推定作者已经行使了发表权。发表权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和其他着作财产权的任何一种一起行使。

2、作者许可他人使用其未发表的作品,

3、作者将其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享有展览权,展览行为必然附带发表,所以推定已经行使了发表权)

其次,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发表权属于着作人身权,具有专属于作者的性质,不能转让和继承。中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这种规定的言外之意显然是,凡作者明确表示不准发表的作品,作者去世后的着作财产权保护存续期间,他人不应违背作者意志发表;作者生前对作品发表与否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推定其同意发表,可由其着作权继承人在着作财产权保护期内行使。

第三,作为一种着作人身权,发表权有保护期的限制。

发表权虽然说是著作权人独自享用,但是在发表的时候不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等权利,当然,别人也不能侵犯独享的发表权,如果遇到侵犯发表权的行为,小编建议登录Yes商业秘密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这是很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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