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与著作权能否同时拥有

一、 著作权和商标权能同时申请吗

1、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和著作权是可以同时申请的,也就是可以同时拥有的,但申请商标权和著作权时要符合申请条件才会受理的。

2、著作权法的第二条规定: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3、商标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二、著作权法不保护哪些对象

1、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例如,宣传色情、暴力、分裂国家等作品。

2、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因为这些译文仍然受著作权的保护。

(2)时事新闻。

a、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事实性的陈述)。

b、不包括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评论(如评论员文章)、有关事实新闻的著作(如名为《新闻学》的教科书)。

c、广播电视节目预告也应视为新闻消息。

d、时事新闻虽然不受著作权保护,但是报刊、电视台等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仍应当注明出处。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1)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便为社会所公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但作者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保护期限限制,将永久受到法律保护。

以上内容,就是对著作权与商标权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保护期限内,一个中国公民的符合主流价值观且包含个人劳动的作品的商标权和著作权是可以被其作者同时拥有的;而非中国公民者,主要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其在我国的著作权和商标权则需要根据国际条约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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