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开公司做原公司同类产品算违反保密协议

有些员工在公司干活掌握到技术之后,就想着出来开公司做自己的老板,为了能够更好的起步,就会想着做跟原先公司相同的产品。由于是做相同的东西,就不得不考虑之前跟原公司签过的保密协议。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将公司独有的专业技术泄露出去,一般公司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另外签个保密协议,以此来约束员工。

一旦员工违反了保密协议,在离开或者没有离开公司的时候,将公司的生产秘密等告诉外人,员工就需要按照协议上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支付违约金。

不过,公司能够要求员工拿多少违约金,如果合同上规定了那就按照规定的给,要是没规定的,那就需要参照员工违反了给企业带来多大损失、保密内容的重要性和商业价值等等确定。

因此,要是离职后自己开了公司,又做着跟原公司相同的产品,就需要格外注意保密协议,避免因为违反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了。实际上,就你这种情况的话,会不会违反保密协议还得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只要你跟公司签了的需要保密的产品信息是公司的商业秘密,那么这个就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泄露的。

不过,有些保密协议会约定保密期限,因此,那只要过了保密期限,即使做的产品就是利用公司的保密技术的,那也没什么违反协议的说法。

2、若你新注册的公司将要生产的产品要使用原公司的商业秘密,那么就需要慎重,因为即使没有签订该保密协议,也不得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关于这一点,需要格外注意。

不过,离职后做了跟原公司相同的产品,只要不碰保密协议上规定的保密内容,那就不会说违反保密协议了,但要是不清楚现在做相同产品会不会违反保密协议的内容的,开公司不是小事,建议可以找个律师及时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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