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 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

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

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

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疑是结果犯罪,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的分水岭。在刑法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的八个罪名中,除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外,其余犯罪规定是“情节严重”或者“数额较大”才成立犯罪。

延伸阅读:

  • 商业秘密权受时间性限制吗
    商业秘密权是受时间限制的。具体的时间限制...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

  • 侵犯商业秘密罪存在未遂形态吗?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以既遂为模式刑...

  • 商业秘密的内容包括哪些
    商业秘密包括:技术设计、程序、源代码、产...

  •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甲方:乙方:鉴于乙方受聘于_及其下属各子...

  • 商业秘密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0)
上一篇 8月6日
下一篇 8月6日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
网站通告:亲爱的读者,新版网站已经上线!欢迎提供稿件或反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