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与司法界定是怎样的

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构成要件与司法界定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侵犯 商业秘密 罪侵犯的客体为 商业秘密 权利人对 商业秘密 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 商业秘密 。
所谓 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 商业秘密 罪首先要认定对象是否 商业秘密 。
因此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 商业秘密 所规定的要件。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二)客观要件
侵犯 商业秘密 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 商业秘密 ,给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侵犯 商业秘密 罪客观要件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视为侵犯 商业秘密 。
(三)主体要件
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 商业秘密 。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以上知识就是YesXun 商业秘密 网小编对“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构成要件与司法界定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YesXun 商业秘密 网进行法律咨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与司法界定是怎样的

侵犯 商业秘密 罪侵犯的客体为 商业秘密 权利人对 商业秘密 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 商业秘密 。

所谓 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 商业秘密 罪首先要认定对象是否 商业秘密 。

因此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 商业秘密 所规定的要件。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二)客观要件

侵犯 商业秘密 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 商业秘密 ,给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侵犯 商业秘密 罪客观要件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视为侵犯 商业秘密 。

(三)主体要件

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 商业秘密 。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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